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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号: CN202020711486.0

专利权人: 叶红兵;

名称:一种防护服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护服,包括防护服,所述防护服头罩顶端设有穿戴口,所述防护服颈部安装设有用于连接头罩与上衣的颈部气源通道,所述防护服上衣靠近人体胸部处设有胸部隔板腔,所述胸部隔板腔设有气源导入口,所述防护服靠近人体腹部安装设有腰部隔板腔,所述防护服靠近人体腿部安装设有腿部隔板腔,所述腿部隔板腔腔体安装设有排气孔。

一种防护服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护服。

背景技术

在对染病人员(包括疑似)、危重病人的收治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身着老式防护服,佩戴KN95/N95 口罩后呼吸困难、行动迟缓、防护服透气性差、护目镜结水雾,对救治病人的操作带来了行动不便等困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提供一种防护服。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防护服,包括防护服,所述防护服头罩顶端设有穿戴口,所述防护服颈部安装设有用于连接头罩与上衣的颈部气源通道,所述防护服上衣靠近人体胸部处设有胸部隔板腔,所述胸部隔板腔设有气源导入口,所述防护服内部穿戴有与胸部隔板腔成一体的内头盔,所述防护服靠近人体腰腹部安装设有腰部隔板腔,所述防护服靠近人体腿部安装设有腿部隔板腔,所述腿部隔板腔腔体安装设有带过滤层的排气孔。

作为改进,所述腰部隔板腔及腿部隔板腔腔体内部均安装设有隔板腔支架。

作为改进,所述防护服头罩靠近人体眼部设有与防护服成一体的适合人观察操作的透明隔层作护目镜使用。

作为改进,所述胸部隔板腔腔体靠近胸部一侧设有胸部隔板腔卡勾。

作为改进,所述腰部隔板腔靠近人体一侧安装设有腰部隔板腔卡扣。

作为改进,所述腿部隔板腔靠近人体一侧安装设有腿部排气腔卡扣,所述腿部隔板腔排气孔端孔处设有过滤膜。

作为改进,所述防护服袖口处设有腕部束紧带。

作为改进,所述防护服脚腕处设有脚部束紧带。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

同老式防护服相比使防护服穿戴人员呼吸通畅,穿着舒服和护目镜不易结水雾等情况,穿着本发明防护服的医护人员将行动便捷,穿着舒适,提高工作效率,便于高效救治病人,同时,经正确穿、脱和严格消毒后,防护服可重复使用,不仅减少了防护服的浪费,而且降低了救治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防护服结构示意图;

图2是胸部隔板腔结构示意图;

图3是腰部隔板腔结构示意图;

图4是腿部隔板腔结构示意图。

如图1-图4所示:1、防护服,2、胸部隔板腔,3、穿戴口,4、外部气源导入口,5、颈部气源通道, 6、腰部隔板腔,7、腿部隔板腔,8、排气孔,9、腕部束紧带,10、脚部束紧带,11、隔板腔支架,12、底座卡勾,13、腰部隔板腔卡扣,14、腿部排气腔卡扣,15、过滤膜,16、护目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一种防护服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1-附图4,一种防护服,包括防护服1,所述防护服1头罩顶端设有穿戴口3,所述防护服1 颈部安装设有用于连接头罩与上衣的颈部气源通道5,所述防护服1上衣靠近人体胸部处设有胸部隔板腔2,所述胸部隔板腔2设有气源导入口4,所述防护服1靠近人体腹部安装设有腰部隔板腔6,所述防护服 1靠近人体腿部安装设有腿部隔板腔7,所述腿部隔板腔7腔体安装设有排气孔8。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腰部隔板腔6及腿部隔板腔7腔体内部均安装设有隔板腔支架 11。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防护服1头罩靠近人体眼部设有与防护服成一体的适合人观察操作的透明隔层作护目镜16。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胸部隔板腔2腔体靠近胸部一侧设有胸部隔板腔卡勾12。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腰部隔板腔6靠近人体一侧安装设有腰部隔板腔卡扣13。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腿部隔板腔7靠近人体一侧安装设有腿部排气腔卡扣14,所述腿部隔板腔7排气孔8端孔处设有过滤膜15。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防护服1袖口处设有腕部束紧带9。

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防护服1脚腕处设有脚部束紧带10。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如图1-图4所示,防护服上部设置进出防护服的穿戴口,医护人员穿戴好防护服附件内头盔组件、胸部隔板腔、腰部隔板腔、腿部隔板腔后,通过该穿戴口穿戴防护服,防护服排气口与防护服腿部隔板腔固定,并将下部小腿/脚踝处系紧密封,顺次穿好其余部分,将气源管路的出气口和防护服外部气源导入口密封固定,接入进气源,密封好手腕部,将头部穿戴口扎牢固定,防护服作业人员调整好供气强度后既可进行专业护理诊疗操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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