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林慧珠
专利名称 :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
专利号 :zl  2020  2  1678265.4
项目简介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病号服,包括后面,所述后面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所述第一前面与第二前面之间通过纽扣进行连接,且所述后面、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之间构成领口,所述后面与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的连接处均设置有袖口,所述后面的两侧均设置有固定带,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针对外科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设计的病人服装,有利于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穿着,达到方便护士护理病人及带有管道病人下床活动目的,适合社会广泛推广使用。
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用具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

背景技术

病号服是病员或伤员在医院或康复机构住院时穿的服装,穿脱清洗方便,也方便医院管理。款式大概与睡衣无异,花纹为条纹,条纹多为蓝白相间,亦有制作三色及以上者。

现有的病号服大部分是分体式的,术后病人穿起来活动不便,管路不好固定,影响病人早期下床活动,不方便护士对危重病人进行护理。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包括后面,所述后面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所述第一前面与第二前面之间通过纽扣进行连接,且所述后面、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之间构成领口,所述后面与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的连接处均设置有袖口,所述后面的两侧均设置有固定带,穿衣时,将患者的胳膊穿过两个袖口,然后将第一前面及第二前面相互合起,并经纽扣进行固定,然后将引流袋及管路通过固定带系紧固定在病号服上,从而便于患者下床活动,便于护士对危重患者进行护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带包括连接带,所述连接带与后面表面连接,所述连接带的底部设置有两个对称分布的系带,通过两个系带,便于对引流袋及管路进行打活结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前面的边侧与第二前面的边侧合起处位于第二前面的内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前面的表面设置有口袋,通过设置的口袋,便于患者随身携带小物品。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袖口为喇叭中袖结构,且所述袖口的裆部较深,通过将袖口设置为喇叭中袖结构,便于为患者进行穿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针对外科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设计的病人服装,有利于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穿着,达到方便护士护理病人及带有管道病人下床活动目的,适合社会广泛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中固定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前面;2、第二前面;3、纽扣;4、袖口;5、后面;6、固定带;7、领口;8、口袋;9、连接带;10、系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老年病号服,包括后面5,所述后面5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前面1及第二前面2,所述第一前面1与第二前面2之间通过纽扣3进行连接,且所述后面5、第一前面1及第二前面2之间构成领口7,所述后面5与第一前面1及第二前面2的连接处均设置有袖口4,所述后面5的两侧均设置有固定带6。

当外科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穿衣时,将患者的胳膊穿过两个袖口4,然后将第一前面1及第二前面2相互合起,并经纽扣3进行固定,然后将引流袋及管路通过固定带6系紧固定在病号服上,从而便于患者下床活动,便于护士对危重患者进行护理。

所述固定带6包括连接带9,所述连接带9与后面5表面连接,所述连接带9的底部设置有两个对称分布的系带10。

通过两个系带10,便于对引流袋及管路进行打活结固定。

所述第一前面1的边侧与第二前面2的边侧合起处位于第二前面2的内侧。

所述第二前面2的表面设置有口袋8。

通过设置的口袋8,便于患者随身携带小物品。

所述袖口4为喇叭中袖结构,且所述袖口4的裆部较深。

通过将袖口4设置为喇叭中袖结构,便于为患者进行穿衣。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当外科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穿衣时,将患者的胳膊穿过两个袖口4,然后将第一前面1及第二前面2相互合起,并经纽扣3进行固定,然后将引流袋及管路通过固定带6系紧固定在病号服上,从而便于患者下床活动,便于护士对危重患者进行护理,通过两个系带10,便于对引流袋及管路进行打活结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