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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化:一种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方法及系统
2021-08-05 阅读次数:1460
一、专利项目
(一)中国专利
专利申请人:赵汕可、赵春雨、青岛法为媒咨询中心
专利名称 :一种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方法及系统
专利申请号:201810364041.3
(二)国际专利(澳大利亚)
专利权人:赵汕可、赵春雨
专利名称:PAYMENT METHOD AND SYSTEM FOR PLEDGE-PAYABLE ONLINE TRADING
专利申请号:2020102988
三、项目简介
(一)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1、中国部分。2018年4月23日申请人赵汕可、赵春雨、青岛法为媒咨询中心(赵汕可、赵春雨为发明人)就“一种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方法及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公布号CN108734448A),该申请于2018年11月14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于2021年7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本申请属于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为由驳回。目前,申请人正在积极准备请求复审。
2、国际部分。2019年3月8日申请人就“一种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方法及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国际申请号:PCT/CN2019/077568),并于2020年10月23日以赵汕可、赵春雨名义申请进入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2021年3月31日首先获得澳大利亚国创新专利授权(专利号:2020102988)。
(二)专利主要内容和主要优势
1、主要内容。“一种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方法及系统”(PAYMENT METHOD AND SYSTEM FOR PLEDGE-PAYABLE ONLINE TRADING),包括两部分,一是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方法,一是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系统。
可质付电子币是实现可质付网上交易支付的核心产品。可质付电子币是可质付平台提供商以质押支付为目的,通过可质付平台,向以实际缴存费用为保证金、提供可质付交易担保或反担保保障的注册会员,定向销售,并承诺以实际收取费用为保证金、提供可质付交易反担保或担保保障,和有条件到期赎回付款的数字产品。可质付电子币名为“币”实为商业担保单,合法性和非代币性是其最突出的特征。
所谓可质付,是一种以具有质押支付功能和双向多边保障功能的可质付电子币为质付物、质押支付货款的新型网上交易支付方式。可质付名为“质押支付”实为质押担保。
在可质付方式下:买家会员以质押支付为目的,向可质付电子币承销人购买可质付电子币,经可质付平台承赎、授权或许可,依托可质付系统,以购买或/及收取的全部或部分可质付电子币为质付物,向卖家会员质押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自行承诺或委托可质付电子币承赎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卖家会员有条件到期赎回付款;卖家会员接受买家会员以可质付电子币为质付物,质押支付货款,当条件成就时,向买家会员或承赎人申请可质付到期赎回付款;可质付平台依托可质付系统,向注册会员定向销售可质付电子币,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有条件到期赎回付款;在条件成就时,向持币会员到期赎回付款。
2、主要优势。(1)技术优势。一是网上支付安全合法有保障,以可质付电子币作为网上交易支付工具,可有效解决电子现金被盗问题和单向单边保障缺陷问题;同时,可质付电子币作为质付物是特殊的担保物权客体,不仅自身利益受到法律保护,也使得购币者的利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二是网上支付方便快捷全兼顾,小额支付选择光币可质付,像使用零钱一样方便;一般支付选择票币可质付,像使用见票即付的汇票一样快捷;大额支付选择单币可质付,像使用跟单信用证一样规范;同时支持电子现金支付。
(2)币种优势。可质付电子币包括金币、银币、铜币、铁币、锡币和人情币等币种。除银币专属可质付外,每种币在具有可质付功能的同时又具有各自独特的功能属性。
根据可质付平台提供商被许可经营的业务收费范围,可质付电子币除具有一般商业担保单属性外,还具有可质付保险单、可质付存款单、可质付汇票、可质付本票、可质付支票、可质付信用证、可质付债权证、可质付股权证等等金融票证属性。
(3)收益优势。单纯持有金币、铜币或铁币,即可享有分红或派息收益,这是任何现行货币所不具有的自动收益功能,这也是可质付币与法定货币重要区别之一。
而且,由于铜币是唯一可交易的电子币,持有铜币,除可享有分红收益外,还可享有增值收益(当然这个收益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反向的)。
四、前景分析
(一)可质付电子币是合规币,是法定货币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可质付电子币不仅本身合法,而且币的实施也尊崇法律,自觉接受来自政府或行业的监管,即当涉及金融业务时须根据“被许可经营的业务收费范围”实施。2、可质付电子币有效克服了法定货币单向单边保障的缺陷和被盗电子现金即时转移支付的缺陷,是法定货币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有利于维护法定货币在互联网经济条件下的主体地位和结算流通地位。
(二)可质付电子币是潮流币,是数字经济呼唤数字币的产物。如果说法定数字货币(比如数字人民币)作为主权货币,其国际化可能会引起他国这样那样的疑虑;那么可质付电子币,作为民族品牌产品,则完全可以像微软、苹果、宝马等不含主权色彩的国际产品或服务一样,顺应数字经济大潮,代表中国智造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
(三)可质付电子币是包容币,是传统电子币转型升级的捷径。可质付电子币解决了传统电子币的合法性问题,成为各种优秀的传统电子币转型升级,再写辉煌的不二法门。同时,可质付电子币不仅极好地兼容并蓄了商业票据、提单、担保单及包括保险单、银行票据、股票和国际信用证等在内的金融票据优势于一身,而且在票据背书基础上赋予各类票据可分割属性,增强了票据的现实实用性,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和延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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